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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见证官"上岗!结婚登记现场引导新人规划

时间:2023-05-17 10:29:43 来源:人民网>>重庆频道

  “我们自愿结为夫妻,从今天开始,我们将共同肩负起婚姻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义务……”5月16日,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对新人正在“幸福见证官”的带领下,举行颁证仪式。

  今日,由江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办,高新区星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办的“幸福见证计划”正式启动。首批“幸福见证官”随即上岗,在婚姻登记现场,为新人们提供个性化颁证、专业化新婚辅导、传授经营婚姻幸福之道等服务,进一步提升新婚夫妇对家庭角色的正确认知和对家庭关系的处理能力,帮助新人做好进入婚姻家庭的准备。

  “我是一名从事婚姻家事的律师,已经结婚十年了,我站在一个过来人角度,跟你们聊一聊婚姻这个事情……”颁证仪式结束后,北京隆安(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首批幸福见证官胡利向两位新人传授自己的婚姻幸福之道,“男生要多做家务哈,要懂得心疼自己的妻子,发扬我们川渝男人的好传统。”

  “我觉得仪式感满满,也很有意义。”刚刚领完证的小伙张长俊对记者说道。

  送走一对对新人,完成了首次“幸福见证官”工作的胡利对记者分享了自己的感受。“我觉得为新人提供一个仪式,给他们送上一份祝福,这个过程很重要,也体现了我们对婚姻的态度。在和新人们交流的过程中,我分享自己的经验,同时引导他们进行婚姻规划,思考如何相处,如何教育孩子等等,给他们的新生活开一个好头。”

  记者从现场了解到,“幸福见证官”是由江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在全区范围内,通过公开招募、组织单位推荐及定向邀约的方式选聘优秀志愿者担任的。

  目前,“幸福见证官”还在招募中,报名条件如下(符合任意一条即可):

  (一)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且婚姻家庭美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名人;

  (二)曾获得“最美家庭”“五好家庭”“文明家庭”等家庭类荣誉,或者夫妻中一方曾获得“先进个人”“道德模范”等个人类荣誉;

  (三)婚龄原则上满10年及以上,婚姻故事具有代表性;

  (四)婚龄达金婚或银婚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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