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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全市防汛应急响应提至Ⅲ级

时间:2022-09-15 13:27:34 来源:

  鞍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2022年9月15日发布《关于将全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的通知》。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受台风“梅花”外围云系影响,9月15日9时到17日8时,鞍山市区、海城、岫岩大暴雨(100~200毫米),个别乡镇(街道)降雨量偏大(200~250毫米),台安有暴雨到大暴雨(80~160毫米),降水期间局部伴有短时强降水、雷电等强对流天气,最大小时雨强20~40毫米,主要降水时段在15日夜间到16日白天。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于9月15日10时40分召开防汛会商会议,分析研判当前防汛形势,依照《鞍山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决定于9月15日11时30分起,将全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本部门防汛预案方案,迅速做好防汛防台风应对工作。市区防指和住建部门要落实好城市高空构筑物防风加固措施。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设施农业防风防雨防涝有关工作。各地区要坚持“县自为战、乡自为战、村自为战”,根据雨情、水情、风情的发展变化,坚决、果断启动本地区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按照预案规定,迅速部署,抓紧落实各项措施,及时转移受威胁区域群众,做好防台风及抢险救灾各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每3小时向市防汛值班室报告一次防汛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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