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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灾害监测体系 提高建筑抗灾能力

时间:2022-05-17 21:21:01 来源:网络

据新华社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健全防洪排涝设施、增强防灾减灾能力等九方面39项意见。

意见明确,健全防洪排涝设施。坚持防御外洪与治理内涝并重,逐步消除严重易涝积水区段。实施排水管网和泵站建设改造,修复破损和功能失效设施。建设排涝通道,整治河道、湖塘、排洪沟、道路边沟,确保与管网排水能力相匹配。推进雨水源头减排,增强地面渗水能力。完善堤线布置和河流护岸工程,合理建设截洪沟等设施,降低外洪入城风险。

意见要求,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健全灾害监测体系,提高预警预报水平。采取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手段,防治泥石流、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提高建筑抗灾能力,开展重要建筑抗震鉴定及加固改造。推进公共建筑消防设施达标建设,规划布局消防栓、蓄水池、微型消防站等配套设施。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完善供水、供电、通信等城市生命线备用设施,加强应急救灾和抢险救援能力建设。

意见指出,加强老化管网改造。全面推进老化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重点改造不符合标准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管道、燃气场站、居民户内设施及监测设施。推进老化供热管道更新改造。

意见要求,加快改造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配套设施不完善、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统筹推动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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