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以“金融活水”支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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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全媒记者 陈珺)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安徽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安徽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积极服务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重大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实施,水运方面以加快“一纵两横五干二十线”干线航道网建设、“两枢纽一中心”港口建设为重点,提升水运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建设“航道上的长三角”,重点支持全省干线航道网、重要公用港口码头、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打造黄金水道上的硬核强港。 在交通运输项目贷款还款安排上,对在运营初期存在收支缺口的收费公路、船闸、港口、路衍专营经济和机场等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评估情况,合理安排债务本息还款宽限期,原则上不超过建设期加1年。 《意见》提出,淮河干线航道由安徽省政府及省属企业作为责任主体投资建设,长江、淮河以外的省干线航道项目采用“省市共建、分工合作”模式,非干线航道建设由航道所在地市、县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负责投资建设。支持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特许经营等方式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交通运输项目建设。以涡河为试点按系统观念推进航道、船闸、港口一体化建设,探索“交通+”投融资模式,通过交通基础设施与沿线土地、资源、产业一体化开发,不断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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