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焦作人务必知悉!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十大误区!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通过向法院起诉的诉讼途径解决纠纷、赔偿受害者或其家属损失,是一条重要途径。但在办理道交损害赔偿案件中,发现不少当事人在认识上存在以下误区,微沙平台陈亚杰律师给您详细说明: 误区一 我对《事故认定书》结论不满意,我就不去签字。 正确认识 不可以的,不去签字《事故认定书》也会生效,从事故队通知过你后就生效了,如果不签字还可能造成你复核不成,因为复核提出的时间只有3日。 误区二 受害人自己找家鉴定机构鉴定方便、快捷,鉴定结果一般对自己较有利。 正确认识 建议到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或法院委托司法鉴定,否则对方不认可,白白花费了鉴定费。 误区三 调解都是让当事人吃亏。 正确认识 调解可能是各方共赢、减少讼累的有效途径。 误区四 受害人看病花去医疗费都能得到支持。 正确认识 法院认定医疗费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有些医疗费及辅助费用可能得不到支持。 误区五 凭医生的建议休息证明和单位的工资收入证明,误工费就能够得到支持。 正确认识 明显过长的建休证明,法院可以参照有关标准重新核定;单独依据单位工资证明主张误工费的,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误区六 提供证据、变更诉讼请求可以随时提出。 正确认识 超过举证期限可能遭到罚款,也可能不被法院认可。 误区七 民事诉讼中作假证很难被发现,发现了大不了不予认定。 正确认识 伪造证据、虚假陈述可能遭到司法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误区八 受害人图省钱,查一查百度,自己去诉讼。 正确认识 作为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一生遇到这种不幸的事情也仅此一次,绝不希望自己或者家人再有同样的遭遇,所以没有必要费心自己学打官司的技巧。委托专业的律师去处理,自己可以安心地养伤,腾出更多时间在自己熟悉的领域挣钱;并且同样的交通事故,不同的人去处理,结果完全不一样;自己去处理,似乎是省下了律师费,却在赔偿项目、赔偿比例、赔偿金额上可能会失去更多;专业的律师去处理,不但帮你赚回律师费,而且会帮你节省大量的时间精力。 误区九 我出院了后再找律师,我二次手术做完了再找,或者我准备打官司了再找。 正确认识 委托律师的早与晚,和律师费多少没有任何关系。交通事故发生后立即聘请律师和事发后6个月聘请律师费是一样的。早委托多争取时间,多争取利益,更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比如伤残鉴定,时间的选择非常重要,很多伤害如果错过了最佳时间,可能就评不上伤残等级,那么很多赔偿项目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如果能早沟通,律师就有充分的时间选择最佳的鉴定时机,争取最好的鉴定结果,同时也缩短了赔偿的时间。 误区十 我的车子购买的保险很足,出了事都由保险公司埋单,就算垫付了费用也都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正确认识 不一定,作为肇事一方一定要积极应诉,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举证,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并且任何保险都是有限度的,超过部分要由肇事者自己承担。 您看明白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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