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法治

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

“不支持售后维权”的霸王条款无效(以案说法)

时间:2023-04-06 10:39:51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案情】网上购物已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而消费者收到不满意的商品后,要求退货、退款也是常有的事。但如果在网络消费中遭遇“霸王条款”,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

  张某在某网络交易平台向吴某购买了某品牌二手女款包,价款1.4万元,卖家保证为正品,承诺货到付款,如假包退。然而,此后张某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却发现该包并非正品,遂将该包寄回给吴某,张某要求退款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全额退款。对此,吴某表示,其专业从事奢侈品经营交易,与张某曾进行过多次交易,并辩称交易是货到付款,买家付款表明已认可商品质量,且平台用户行为规范明确“交易成功后,不支持售后维权”,故不同意退货退款。

  【说法】审理法院认为,平台用户行为规范关于“交易成功后,不支持售后维权”的内容,是电子商务经营者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属格式条款。该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了经营者责任,排除了消费者权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之规定,应认定为无效。

  法官表示,实践中,存在电子商务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制定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案裁判通过对网络消费格式条款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于不合理地免除经营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格式条款作出否定性评价,将有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清朗消费环境。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用户注册发布,仅代表作者或来源网站个人观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因作品内容侵权需删除与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尽快通过本网的邮箱或电话联系。

本网内容均采集自网络,如有问题请将投诉发送到邮箱hyxs2020@qq.com我们会及时处理!

版权所有:第一时间法治网 备案信息:京ICP备13000000号